关于我们帮助信息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关于举办全省残联系统信息统计
关于做好全省2011年度中国残疾
关于举办全省残联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集善工程—助听行动”人工耳蜗资
关于征订《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
2011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
互动交流
办事指南
专题专栏
省领导接见第三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
2011年工作剪影
2011年省残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关于印发省残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省残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省残联开展“以人为本、勤廉履职”
省残联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领域-->组织建设  
关于推荐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函
青海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qhcl.org    来源:组联部    创建时间:2009年7月2日    

各州、市、地残联: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地残联的共同努力,我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业已基本形成,包括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内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逐步壮大。特别是20058月全国基层残疾人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地涌现出了一批以残疾人为本、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和为了残疾人利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基层残疾人优秀个人。他们在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积极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广大基层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等基本民生问题作出了突出贡献,事迹感人,影响深远。为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国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会议(预定于20099月)召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和“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优秀个人”。现将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组织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

“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优秀个人”的评选范围:多年从事基层残疾人工作,为改善基层残疾人状况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推荐名额

 “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8(乡镇或街道残联各地报1),“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优秀个人”24(乡镇或街道残联理事长各地报1名、乡镇或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各地报1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各地报1)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

1、乡镇(街道)残联

1)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关心和重视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浓厚。

2)全面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等工作全面开展;成绩显著,残疾人认可程度高。

3)残联成立4年以上,组织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符合中国残联关于乡级残疾人组织规范化验收标准的要求。

4)有正式任命的理事长;有残疾人专职委员,且已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或由财政列支解决待遇。

5)所属的村(社区)全部建有残疾人协会,配有残疾人专职委员,素质较高,待遇合理稳定。

2、村(社区)残协

1)残疾人工作得到村委会(社区委员会)的重视,纳入了村委会(社区委员会)整体工作安排范畴,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浓厚。

2)残疾人工作数据翔实,档案规范,服务到位;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等工作得到有力开展;成绩显著,得到残疾人的积极认可。

3)残协成立3年以上,符合中国残联关于村级残疾人组织规范化验收标准的要求。

4)有残疾人专职委员,且素质较高,待遇合理稳定,能充分发挥作用。

相关内容
关于呈送《青海省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主题活动情况总结》的[2011-08-01]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2010-07-16]
关于举办中挪第四期全国农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培训班的通知[2010-07-16]
关于举办全省残联学习贯彻《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培[2009-10-30]
关于推荐基层残疾人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函[2009-07-02]
关于贯彻落实中残联关于发挥残疾人代表作用的意见的通知[2009-04-02]
关于举办残疾人状况监测员培训会议的通知[2009-04-02]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3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青ICP备 05001571号
授权使用: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技术支持:海灵软件有限公司
管理员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