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政府(行署)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16日是第二十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全力开展玉树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对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9号文件)、《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09〕15号,以下简称省委省政府1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残工委对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好扶残助残各项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加大扶持与救助力度,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二、活动背景
青海省现有30万残疾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54%,涉及全省近四分之一的家庭人口。其中,农村牧区残疾人占70.67%。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残疾人特别是农村牧区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比较窄、保障水平不高,缺乏长期、稳定有效的扶助措施,缺少劳动条件等因素,是造成农村残疾人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重的主要原因。采取有力政策和措施,加大保障和扶持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帮包带扶,切实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安排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州、市、地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农村牧区残疾人发展问题,查摆困难,明确措施,同时研究部署好“全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要针对玉树震区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二)深入调查摸底,开展专项检查。各级残联组织,特别是县、乡两级残联要继续做好本地区农村牧区残疾人状况调查摸底工作,对本辖区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方面的迫切需求进行登记造册,汇总分析现状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对接,为开展好农村牧区养老保险、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残联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共同组成专项检查组,检查农村牧区实施残疾人参加低保、集中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住房保障、救济救助、扶贫开发以及其它各项惠农政策措施情况;检查国办发19号文件、省委省政府15号文件的落实情况,没有落实的,责成有关部门查找原因,尽快落实。
(三)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
1、卫生部门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疗人员深入农村牧区,为贫困残疾人开展义诊或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活动,全面了解农村牧区残疾人身体状况和康复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和服务。当前,切实做好玉树地震灾区伤残人员的医疗救助、因灾致残人员转介及后期康复计划和实施工作。
2、教育、农牧、科技等部门组织农牧科技人员、农业类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为残疾人开展咨询、讲座、培训等活动,传授种植养殖技术和相关农业知识,开展科技助残活动。
3、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扶持力度,同时针对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开展专项救助活动,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对玉树因灾失学的残疾学生或因灾致残的学生,给予积极救助,提供就学条件和机会,确保就学权利的实现。
4、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少先队组织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通过开展送温暖、青年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手拉手红领巾助残、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就近就便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学生。
5、各级残联要邀请党政领导走访慰问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扶贫基地或残疾人托养机构,开展党和政府领导送温暖活动;要切实做好助残日期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使各项活动落到实处,真正为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办实事,努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注意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组织各类别残疾人举办各种活动,感召和动员社会。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将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列入阶段性宣传工作总体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真正贯彻落实好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新闻协调小组《关于做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新闻协调通报2010年第二期)精神。
各地新闻媒体要结合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深入宣传各级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以及本地区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以及近年来帮扶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的感人事迹,宣传各级党政军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场面,以及在本次“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关心帮扶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的热潮。
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玉树地震灾区残联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残疾人灾后重建和新增残疾人状况的调查研究,主动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附件: 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2.把温暖送进每一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3.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扶残助残,有你有我
5.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6.倡导助残风尚 构建和谐社会
7.提供保障与服务 情系农村贫困残疾人
8.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共享社会关爱阳光
9.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