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首届青海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竞技风格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代表队:
现将《首届青海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竞技风格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首届青海省残疾人
职业技能竞赛筹(组)委会(代)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首届青海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竞技风格奖评选办法
为了在本届竞赛的整个过程中,充分展示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所具有的道德风尚。鼓励各代表团坚持文明参赛,裁判员公平、公正执法,端正赛风、赛纪,各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发扬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竞技能力,自强不息,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创造优异成绩,展示良好的道德风尚,做到文明、公正竞赛,实现参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目标,组委会决定,在首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开展“竞技风格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参加首届青海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各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2、严格遵守赛会、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